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集中提交6家茶叶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结果,并要求企业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集中发布一批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公布今年8月~9月飞行检查组对上海农工商黄山经销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上海天绿茶叶有限公司、黄山市祁门华康茶业有限公司、安徽蝠牌生态茶叶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市万顺茶叶精制总厂、六安市齐头山茶业有限公司6家茶叶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结果,并要求企业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检查结果显示,以上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不健全,企业仓库未分区存放等问题。针对飞检中发现的问题,总局要求以上企业积极配合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要求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适时公布整改及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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