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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青年做过期食品的生意 引发香港重新思考过期食品

字号+ 作者:陈晓星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04-17 10:50 我要评论( )

一般人在超市中拿起食品先看保质日期,只要接近当天日期就会放下,超过了马上会投诉。

如果有人专门到各大超市收集过期食品,一定会引起不好的猜想。香港几个“90后”青年不仅收集这样的食品,还做起了这样的生意,他们的字号是“GreenPrice(绿惜)”,生意做得很阳光,网店、实体店、社区里的小集市都有他们的商品,1元钱(港币,下同)的零食,几块钱的咖啡豆、罐头、调味料……被越来越多的顾客接受。这样的生意引发了香港社会对过期食品的反思与讨论。
香港环保团体志愿者到菜市场收集“剩菜”,整理后分发给有需要的市民。
 
“过期”与“最佳食用期”
 
一般人在超市中拿起食品先看保质日期,只要接近当天日期就会放下,超过了马上会投诉。但是,“绿惜”的年轻人注意到这个现象:日期有“此日期前使用(used by)”和“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两种。前者指过了该日期食用可能危害健康,一般是较容易腐坏的食物。而后者表示该日期前能保持最佳质量,过了该日期并不等同不能食用,比如薯片,可能不如在日期内松脆,但仍然可以食用。
 
现实是很少有人注意日期的区别,更何况超市商品海量,顾客不会选过期或接近日期的食品。这一消费习惯致使大量食品沦为垃圾。据香港环保团体调查,仅香港四大连锁超市每天丢弃的食物就有87吨,当中有1/3是尚可食用的面包、蔬果等。
 
创业“绿惜”的几个年轻人本来素不相识,但都有“粒粒皆辛苦”的情感,他们在一次公益活动中相遇,碰撞出抢救“过期”食品的火花。他们先制定了“绿惜”的创业计划,拿着计划书参加各种比赛,终于在一个社会创新培训项目中得奖,拿到了10多万元的创业资金。之后,他们与20多家超市签订协议,低价收购即将超过最佳食用日期或已过期的食物,其中最多的是饮料、巧克力、饼干、酱料、干货等,收货后他们自己先食用,确保食用无问题后贴上自家店铺的标签。他们经营灵活,提供试吃,有些商品请顾客定价,提倡随吃随买,不鼓励囤货。对他们来说,这是小本生意,也是让市民形成节约惜食的生活方式。
 
超级市场超级浪费
 
超级市场超级浪费已成现代社会的普遍现象,香港媒体跟进此一议题,披露年前有近万罐可乐和果汁“撂”在垃圾站,1月份有2万包软糖扔在元朗塘头埔村,2月份有8000盒薯条扔在屯门洪祥路垃圾站,这些食品有的尚未过期,有的只超过“最佳食用日期”10天。食物变垃圾,一方面是惊人浪费,一方面给已经饱和的垃圾处理厂带来压力。
 
对此,香港环保团体呼吁超市及时将卖剩食物赠予食物回收银行,帮助低收入市民,将不能食用的食物提供给相关部门用于堆肥或动物饲料;同时呼吁政府尽早落实“垃圾按量收费”和“禁扔厨余”,用经济杠杆促使超市减少浪费。以英国为例,如果超市将卖剩食品提供给食物银行,每吨食品付16英镑处理费;如果送往垃圾站,每吨要付50英镑,如此,超市便会优选送给食物再利用机构。
 
不限于超市,当下香港不少菜市场也将卖剩的生鲜食物交给社团回收发放。据香港媒体报道,九龙塘市场一个海鲜档的老板说:“过去为了保持形象,把刚死还能吃的海鲜扔掉,很浪费,现在冰鲜后送出去,环保又能帮到人,有意义。”有需要的人下午等候在发放点,将冰鲜的鱼虾带回家。
 
抢救“过期食品”看似不是大主题,但可以减少食物浪费。如果消除人们对“最佳食用日期”的误解,数以吨计的食物将免于沦为垃圾,同时将降低一些人的生活开支。有团体收集卖剩食品供应给有需要的人,日积月累,会减轻这个人群的生活压力。最重要的是,这个过程传递了互助互惠的正能量,通过企业、社团、政府机构合作达成减少浪费、惠及人群的目标,令善意得以传播,有助社会良性循环。
珍惜食物宣传展板。
 
有法律和食安风险
 
虽然“最佳食用日期”已在“正名”中,但“过期”就是有害的观念深入人心,尤其是食物,人们最关心的还是安全。香港环保团体“地球之友”曾经委托香港浸会大学化验81款已过“最佳食用日期”的食物,结果显示全部符合食用安全,但这样的安全还能持续多少天没有标准,很多人还是远离“过期”。
 
对于超市来说,维持声誉、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最重要,虽然有时会将临近过期的食物降价销售,但大多数都是下架了事。因此,惜食“过期”食品需要法律支撑。当下香港没有法条保障食品回收者和捐赠者的利益。2015年,香港立法会曾讨论参照西方的先例,制定免责条款:如果食物捐赠者立意良善,且谨慎地处理了捐赠的食物,便可免除不必要的法律责任。但最后还是基于安全的考虑,没有制订相关条例。
 
但民间的讨论仍在继续。支持立法者认为,当下市民对过期食品认知不足,企业也缺乏捐赠动力,有关法条可避免捐赠者的法律风险,使他们更愿意捐赠食物,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不支持者认为,香港市民的环保意识已不断提升,“惜食”应该是一个道德命题,香港现行的捐赠及受赠法条已能厘清责任,保障食物捐赠的安全。比如2013年食物安全中心已经宣布捐赠食物指南,捐赠协议可以指南作为参照。
 
当下的香港,转赠食物、人弃我取的观念正在形成,有不少网页和手机群组“拯救”食物,发现大量被弃食物时,有人会发布信息,有社团会跟进处理,也有捐赠与受赠在网上达成。由餐后打包到关注“过期食物”,这是社会文明前行的又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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