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保定市召开以“凝聚你我力量”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新闻发布会。和往常不同的是,本次新闻发布会采取网络发布的形式,通过视频连线与各地新闻记者互动,回答记者提问,同时也通过唐尧新媒体直播新闻发布会实时动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3月13日,保定市召开以“凝聚你我力量”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新闻发布会。和往常不同的是,本次新闻发布会采取网络发布的形式,通过视频连线与各地新闻记者互动,回答记者提问,同时也通过唐尧新媒体直播新闻发布会实时动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通过网络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顾锁群、副局长王胜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周军、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董艳艳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高国峰出席发布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刘洪刚主持会议。
顾锁群就保定市2019年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和疫情期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相关发布。
2019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370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83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价格稳定、保质量安全、保市场供应、保经营秩序”的中心任务,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防控工作。累计关停活禽交易、宰杀现场46家;检查农产品交易市场2850家次、商场超市54235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1465家次、食品生产企业1203家次;检查广告经营单位447个次;检查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网店14122个次,立案153起。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下大力气抓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努力开创全市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王胜起就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凝聚你我力量”做主题发布
组织开展网上“3·15”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正能量,提振消费信心。
加强消费教育引导,让消费教育以接地气的方式走近消费者,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培育成熟理性的消费者群体。
推进消费投诉便利化,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投诉站作用,畅通在线投诉渠道,保障消费者随时随地便捷维权。
加强12315投诉数据统计分析和舆情监测,准确把握消费维权工作动态和着力方向,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记者提问: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如何开展3·15纪念日宣传活动?
周军:鉴于目前仍处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出现人员聚集,将不再举办现场宣传活动。结合当前实际,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我局组织开展网上“3·15” 宣传周活动,以“每日一个主题、每日一个栏目”的方法进行宣传,从3月13日开始将持续至3月19日,我们将聚焦群众关注的执法打假、电子商务、野生动物交易监管、消费维权、预付式消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内容会做到有数据、有典型案例、有法律讲解,会突出对消费侵害案件的剖析和揭露,让消费者更直观、更清楚的了解自己的权利。
此外,我局印制了20000份宣传资料,组织全市48家大型商超、家具城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消费年主题宣传条幅,并在入口测温登记处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广大消费者可以在测温登记的过程中领取,帮助大家更多地了解消费维权相关知识。
记者提问: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是什么?
周军:2020年我们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在此基础上,为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围绕打造“善美保定·诚信商家”品牌,推进放心市场、放心商超、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示范建设。推动民用品维修服务领域的放心维修、品质服务创建工作。二是继续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为保障线下消费者同网上消费者一样享有购物“后悔权”,力争2020年底保定市大型商超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不低于70%。三是加强预付费消费市场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商务、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查处预付卡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记者提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2019年全市12315投诉举报情况及疫情期间消费投诉举报情况?
董艳艳:2019年12315指挥中心全年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37082件,同比增长14.76%。其中:电话咨询23840件,占总量的64.29%;投诉6742件,占总量的18.18%;举报6500件,占总量的17.5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83万元。
2019年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集中在产品质量、网络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其中,接收电话咨询23840件,比去年增加1794件,同比增长8.14%。咨询热点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及服务消费的品质,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质量和真假辨别问题,消费行业价格,电视、电台以及微信、抖音购物购药退换以及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等。
2019年受理消费者投诉6742件,同比下降16.32%,投诉热点集中在食品、家居用品、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电信服务等方面。涉及商品类的投诉最多,服务类投诉增长最快。
2019年接到消费者举报6500件,同比增长194.12%。从被举报次数看,排名前三的商品分别是:家居用品1538件,占举报总量的23.66%;食品771件,占举报总量的11.86%;互联网服务243件,占举报总量的3.74%。从举报的问题类别看,主要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等。
疫情防控期间,自1月25日至3月11日,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咨询总量为9028件。其中电话咨询6995件,受理投诉举报2033件,办结132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87万元。
记者提问: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消费应注意哪些事项?
高国峰:防控疫情,事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为凝聚你我力量、共渡抗疫难关,保定市消保委建议:科学防疫,理性购物,依法维权,举报监督。一是科学防疫,不传谣。要通过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等官方渠道获取疫情最新进展及有关防控信息。选择资质齐全、渠道规范的正规商家购买防疫用品,注意查看标识标签,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面对疫情,冷静对待,不信谣、不传谣。二是理性购物,不哄抢。随着政府强力保证供应措施的落实和企业逐步复工,商品供应已经基本恢复正常。消费者应当充满信心,理性消费,按需购买,避免因哄抢而造成暂时物资周转困难和局部供求失衡,也避免因大量囤积而导致资源浪费、得不偿失。三是依法维权,不急躁。受疫情影响,消费者不得已取消或变更了事先预订的旅游、餐饮、娱乐等消费活动,导致部分消费者的诉求没有得到及时满足。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存好有关消费记录和凭证,本着公平原则,冷静耐心与经营者进行沟通,表达自身合理诉求。对于故意不遵守承诺、拖延推诿履行义务的经营者,消费者要及时寻求当地维权机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四是举报监督,不手软。我们呼吁消费者主动参与消费监督,对于部分经营者恶意囤积、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拒不履责等不法行为,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共建共享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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