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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网络订餐服务食安专项检查

字号+ 作者:刘冉阳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8-09-28 08:42 我要评论( )

通知称,将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了解掌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办法》的落实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自2018年10月初至2019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自《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得到逐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仍然存在入网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配送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仍然存在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餐食加工制作场所条件恶劣,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通知称,将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了解掌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办法》的落实情况;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通知表示,检查有两项重点:一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办法》要求情况:设立的分支机构全部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通过严格审查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

  此外,检查还将关注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二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办法》要求情况: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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