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注册   登录
监管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消费者可起诉十倍赔偿

字号+ 作者: 来源:快科技 2017-05-10 10:14 我要评论( )

《食品安全法》规定,无论进口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只要其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规定,无论进口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只要其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示,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消费者就可以请求退款退货及十倍赔偿。
 
据海淀法院通报,2016年6月1日,李先生从某公司处购买了25瓶日本清酒,共计6500元。随后发现,此进口产品外包装上未张贴中文标示。
 
为此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公司退还货款,并进行十倍赔偿。
 
被告公司辩称,虽然没有中文标示,但只是违反了规定,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不会造成危害,因此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当庭出示了被告公司出具的收据一份及机打小票一张,被告公司亦认可向李先生出售了涉案食品,双方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
 
最后,法院支持了李先生退货退款、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中食展banner
五粮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