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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带“SC”标识的食品安全吗

字号+ 作者:秩名 来源:潮州新闻网 2017-02-20 14:23 我要评论( )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生产许可证“SC”逐步取代“QS”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生产许可证“SC”逐步取代“QS”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超市采购食品时,发现部分食品外包装上没有蓝色的“QS”食品安全生产标识,却标有“SC”标识,不少市民对此表示疑惑。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原有的“QS”标识将逐渐变成“SC”标识,但带有“QS”标识的食品退出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处在过渡期,于是便出现了两种标识“共存”的现象。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超市,发现部分食品的外包装上是采用“SC”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有部分食品仍然采用的是“QS”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市区永护路一家超市内,记者随机选取了几款常见的食品查看发现,其中一款饼干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SC”开头的编号,而在另一款糕点的外包装上,记者发现仍采用传统的蓝色“QS”标识,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也是采用“QS”为开头。记者随后在市区多家超市查看发现,“QS”和“SC”两种标识在各类食品的包装上均有出现。“购买食品的时候有时会留意包装上是否有蓝色的‘QS’标识,才会放心购买,不过最近发现有的食品外包装上没有‘QS’。”市民邱小姐说,虽然知道食品应该是合格安全的,但购买时没发现“QS”标识总是觉得有些不放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其配套法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同步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办法》同时规定,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编码。之所以出现两种许可证并存的情况,主要是因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给予生产者最长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因此,市民在食品外包装上找到新的“SC”标识,证明该食品也是合格食品,可以放心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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