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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榜单揭晓!“零添加”居首位

字号+ 作者:刘佳 来源:中食产经网 2022-03-09 10:32 我要评论( )

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我们在论坛食品广角版块向广大网友征集了2021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通过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共提出90多个词汇,根据提名次数和在食品资讯频道出现的热度,我们从这些词汇中筛选出16个词汇进行了整理。

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我们在论坛食品广角版块向广大网友征集了2021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通过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共提出90多个词汇,根据提名次数和在食品资讯频道出现的热度,我们从这些词汇中筛选出16个词汇进行了整理。

2022年2月18日,由食品伙伴网发起的“2021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评选活动结束。按照以往的惯例,本次活动首先由食品论坛的热心网友针对2021年热门事件概括成一个关键词提交,后经过整理筛选出16个候选词汇,并于2022年1月15日-2月18日在食品论坛投票。期间共有663位经过审核认证的注册网友参与投票,最终选出“零添加”、“反食品浪费”、“生鲜电商”等十大热门词汇。

投票结果显示,“零添加”高居“2021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榜首,“反食品浪费”、“生鲜电商”分别列第二位、第三位。具体情况如下:

  1、零添加(得票数328 关注度49%)

  近年来,各种宣称“0糖0脂0卡”的饮料和食品进入大众视野,并迅速赢得大众的喜爱。2021年4月10日,元气森林在其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一封题为“一个迟来的升级”道歉信称,在乳茶产品的产品标示和宣传中,没有说明“0糖”和“0蔗糖”的区别,容易引发误解。元气森林的一则致歉声明却让人们发现,原来“0蔗糖”与“0糖”是有区别的。作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的经营者,应当清楚无蔗糖与无糖的区别,在这种情况下,在外包装上印上“0蔗糖”字样,并以此为卖点,难免有恶意诱导、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当然,消费者也该吃一堑长一智,仔细辨别,才能不被误导。

  网友点评汇总:

  网友们一致认为,添加了什么,没添加什么,配料表里应该清清楚楚,所谓零添加,零XX,只不过是某些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玩概念误导部分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利用人们的营养健康误区进行炒作,从而达到营销目的。“零添加”闹剧的背后,反映出食品有关科普的缺失和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铺天盖地的商业噱头。

  有网友认为,元气森林为“0蔗糖”道歉,满满的都是忽悠,消费者被如此套路的事件屡见不鲜。商家往往以“法无禁止即可为”而理直气壮。诸如“零蔗糖”这类的用语一旦形成潮流,是否会为一个大群体甚至一代人的健康埋下隐患?逐利和社会责任如何平衡或兼顾?所以,对经营者来说,诚实守信是法宝,恶意诱导、误导消费者,最终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蔗糖、果糖等糖分,大多数网友表示,标注不添加并不表示不含有或者含量低,未必表示食品的能量低;对于食品添加剂,合理合法使用不影响食品安全,标注不添加也未必表明食品更安全或者更健康;营养元素本身没有好坏之分,适量食用对人体健康是有益的,或者说至少是无害的。建议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不要轻易相信标签上的营养宣称,要学会读懂营养标签,建议将这种零添加的声称彻底禁止。

  因此,有部分网友提议,法规制度的滞后性已不容忽视,“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滞后立法观对于瞬息万变的社会管理已经捉襟见肘。在食品行业,迫切需要的是立法预测,以此来抵消法律滞后性的影响。

  2、反食品浪费(得票数271 关注度41%)

  2021年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征求意见,并对立法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以及草案的主要内容作出说明。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6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

  网友点评汇总:

  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安全,无论对世界还是国内,让所有人都吃饱饭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餐饮浪费和粮食浪费日益严重。大部分网友认为,《反食品浪费法》的发布和实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已经从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律条文,是社会法治化的进步,浪费食品不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违法行为,这是质的飞跃。希望这部法律的实施能让我国食品浪费的现象有所遏制,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秀传统深入人心。

  也有部分网友提出,在粮食安全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反食品浪费法》,其目标则是带领全社会进一步养成珍惜食物、反对奢靡、合理饮食的风气,但万事开头难,法律如何能够接地气地深入人心、正常运行则是难中之难!例如:相对于较规范、合规程度较高的大中型餐饮,如何督促、推进、鼓励数量更多的、法规意识普遍滞后的小型餐饮执行与其逐利目标相悖的举措?如何让消费大众正确认识临期食品?餐厨废弃物、过期食品、回收食品、食品加工废品等可再利用物料的风险评估、用途去向以及法规基础何时才能明确?显然,这些“脚”不落地,法规难以向实。

  3、生鲜电商(得票数247 关注度37%)

  近年来,生鲜电商的发展如火如荼,各大互联网平台大举进入社区团购市场,部分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推行低价倾销抢占市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市场监管部门也不断接到举报。因此,自2020年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便开始加大对这些平台企业社区团购的监管力度。

  2021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对《关于防止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网络团购形成市场垄断进入市县基层地区,严重影响群众利益的建议》的答复。在复文中,市场监管总局围绕社区团购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重点提出该局已经开展的工作及未来工作计划,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平台经济监管执法、完善平台经济监管制度体系,同时提升平台经济监管效能并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此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纷纷行动,出台相关政策,加强监管和规范社区团购。

  网友点评汇总:

  绝大多数网友认为,所谓“生鲜电商”热,不过是资本对老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又一次冲击,涉及的是不正当竞争问题。这种不计后果的低价倾销式的不正当竞争,先砸钱利用老百姓贪小便宜心理吸引消费者,摧毁传统渠道,短期来看似乎能够赢得一定的市场,当消费者发现没得选择时,资本已经形成垄断地位,消费者只能接受霸王条款。长期来看,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将造成市场的混乱,导致两败俱伤,最终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害。

  在“新业态”的遮掩下,不论是新业态还是热门模式,合规经营首当先,扰乱市场秩序肯定得挨板子。部分网友建议,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相关部门应该密切监控,及时出手,斩断资本的黑手,不要总是“繁华”散去一地鸡毛的时候才想起举棒?

  还有网友提议,对屡次违规违法的企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建议按照违规金额的百分数进行处罚,150万元的处罚对大型企业的触动太微弱了。

  另有网友呼吁,互联网巨头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星辰大海般的科技创新才是正途。生鲜电商应想办法寻求盈利,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摆脱单一烧钱的压力,打造差异化优势的征途任重道远。

  4、外卖平台“二选一”被罚(得票数240 关注度36%)

  近年来,外卖成了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外卖平台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外卖平台为了争夺商家的独家签约权,设置“排他竞争”和“二选一”,让商家苦不堪言。因此,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外卖平台强迫商户“二选一”的违法行为。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首次将“二选一”三个字写进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限定交易相对人与其进行独家交易等行为,可能构成限定交易行为,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

  2021年4月,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后,包括美团、饿了么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公司都签署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承诺平等对待平台内所有经营者,不利用服务协议、技术等手段限制经营,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这意味着“二选一”、数据“杀熟”、虚假交易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面临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网友点评汇总:

  随着网络的发展,平台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平台经济不是法外之地,平台垄断、竞争失序的问题必须引起警惕。网友一致认为,外卖平台“二选一”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饮鸩止渴式的网络乱象,既不利于整体营商环境良性发展,也不利益消费者多样化选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涉嫌垄断网络的不正当竞争更加需要严加查处。市场垄断的后果就是超级利润,必然会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垄断资本的厮杀,无论谁输谁赢,受伤的都是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大部分网友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反垄断力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可以多样化选择、物美价廉的商品与服务。

  也有网友提出,外卖平台“二选一” 、数据“杀熟”、虚假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必将举步维艰,强制商户“二选一”,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对此的处罚措施非常严厉、也非常明确。但是这些电商平台为什么明知故犯,屡被处罚,值得思考。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持续监控,将各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同时期待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法规,只有严厉的处罚才会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行政执法最根本的价值追求。

  5、虚假宣传(得票数240 关注度36%)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部分食品企业在广告宣传上仍存在虚假宣传等违规操作。2021年有多家食品企业因为虚假宣传引发消费者质疑,甚至有企业因此被监管部门罚款。

  2021年6月,农夫山泉因使用产自日本福岛县的“拂晓白桃”为噱头宣传引争议。浙江省建德市监局发布调查通报称,2021年6月27日,建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的农夫山泉(建德)新安江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农夫山泉拂晓白桃味苏打气泡水的生产原料无从日本福岛县采购的情况。

2021年8月底,薇娅带货的全麦面包被曝低标能量引发网友热议。上海消保委针对田园主义全麦面包低标能量进行了专业解读,认为食品的营养标签是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保障。商家在宣传时应真实科学,如实标注是企业的义务,低标乱标不仅是不诚信行为,更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2021年8月,哈根达斯关联公司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2021年8月,因宣传益生菌可防治新冠病毒,养乐多关联公司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

  此外,2021年12月,知名烘焙品牌85度C关联公司津味(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网友点评汇总: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有网友认为,虚假宣传跟“零添加”一样,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来对消费者的误导,甚至是赤裸裸的欺骗,有的还披着科学的外衣。部分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利用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渴望和对食品广宣法规的盲区,大肆进行虚假宣传,既误导了消费者,又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虚假宣传的根源是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因此大多数网友认为,监管部门需要加大监控和执法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从而杜绝虚假宣传现象的发生。还有网友指出,除了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外,国家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也应该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以适当抗衡资本的血腥味。企业追逐利润无可厚非,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诚信为本,贯穿从生产经营到市场销售各个领域的,应该是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高于企业的生产价值和利润价值。

  此外,有网友认为,只有持续规范市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才能让消费者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买了不吃亏、买了不上当”。

  另外,还有网友提出疑问,全社会越来越迅速的虚假识别和反馈,能否提升部分心存侥幸企业的敬畏心?能否切实提升品控、法务在企业运营中的决策参与权力?

  6、校园食品安全(得票数235 关注度35%)

 2021年,河北、河南分别发生的2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尤为值得关注。2021年9月,河北霸州一学校部分学生出现饮食不适情况。无独有偶,2021年11月,河南封丘也发生一起“营养午餐致学生呕吐腹泻”事件。一时间,“30余名学生餐后集体呕吐腹泻”“校长痛哭称换不动送餐公司”等成为广大网友热议话题。

  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监管部门非常重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

2021年6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

  2021年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2021年9月,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网友点评汇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重中之重。而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引导和监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有网友提出,校园食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市场竞争三者结合的运作模式,将市场准入、“双随机、一公开”、家长委员会与退出机制真正落实到实处,做到充分竞争、优胜劣汰,才能将学生们的伙食费最优化的转变为营养安全的校园餐饮。有网友建议,需要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确定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中,领导陪餐制也是很好的解决办法。也有网友建议,监管部门应对校园食堂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飞行检查。还有网友建议,要加强原辅料和加工过程的控制力度,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技术水平,监管部门也要给予必要的监管和技术指导。

  还有网友认为,除了加强监管,也要改善以逐利为目标的招标承包机制,很多问题的背后有资本和利益的影子,从上到下对资本加强管理,应该引起各级监管部门的重视。

  另外,还有网友提出,校园食品的营养健康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提倡和教育学生平衡膳食、节约粮食和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也很重要。

  也有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法律不是万能的,民众食品安全意识的觉醒需要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才会发芽,需要随着食品行业低门槛社会现状的改变才会成长,需要良心意识的法制化才会稳固持久。

  校园食品安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但就目前多头管理模式下,对于规模较小、硬件设施较差、人力资源匮乏的学校,既要搞好教育又要抓好安全,对学校管理者的专业素养要求太高,其责任着实是不能承受之重。因此,有网友提出,出了事故,处理了一堆人,问题隐患还存在,是否应该更多考虑各部门怎样做好协同在过程中、在事故前排解风险?

  7、食材涨价(得票数192 关注度29%)

  2021年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通胀压力显著上升,大宗商品普遍被波及,食品便是其中之一。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发布的报告显示,11月份世界食品价格指数连续第四个月上涨,继续位于10年来的最高点。尤其是2021年下半年,食材涨价风潮可谓一波接着一波来袭。先是10月份,蔬菜行业价格首先开始上涨,“菜比肉贵”一度成为热议的话题。

继而肉类价格也开始出现反弹。猪肉价格自2021年10月初创下了2019年以来的最低点之后,随即经历了一轮连续上涨的过程,到2021年11月底累计涨幅40%。除菜、肉等农副食品价格上涨外,主要加工食品价格也接连上调。而在企业给出的调价原因中,无一例外都提到了原材料价格上涨。

  不过,产品的涨价也不仅仅是因为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供应下降、劳动力短缺及疫情引发的航运费用上涨,也都是造就食材价格上涨的因素。从大环境上来看,涨价是趋势。但“涨价”带来的结果是好是坏,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无论是企业、经销商、消费者,都应理性看待这次“涨价潮”。

  网友点评汇总:

  网友认为,食材涨价受多重因素影响,如:疫情、国际大形势、供求因素、生产成本、运输成本……因此,食材价格出现一定的波动是正常的。

  在分析上涨原因时,有网友认为,成本上升和通胀本身是推动食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其中,过多的中间环节是食品成本上涨的关键一环,而通胀改变了粮食生产者、中间环节相关人员以及终端销售人员对食品利润的要求,从而也促使价格的上升。因此,有网友提出,对相应的蔬菜价格设置最低收购价,并减少中间环节和各种收费以降低食品成本。

  就目前的环境来看,涨价是趋势。但有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在食材大幅涨价的背景下,会不会催生“以次充好”?会不会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正当竞争?

  针对这波涨价潮,也有网友提出了一些建议,有的建议食品企业尽可能的挖掘内部潜力,争取稳定价格;有的认为食品行业应该保持基本自给,自主可控,需求内向,降低交易成本。还有网友表示,食品企业在涨价的同时,也应该涨涨工资,让广大食品人实现“糊口自由”。

  8、安全生产(得票数190 关注度29%)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容忽视。2021年5月24日,四川省长宁县福荣笋类食品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共造成8人中毒,其中7人死亡、1人轻伤。2021年6月13日,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也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6名人员死亡。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经开始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作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达到1亿元人民币。

食品加工企业应该在日常生产中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网友点评汇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的核心要义。网友一致认为,安全是最重要的,没有安全的生产是没有意义的,毕竟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但是,要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并不容易,要在掌握专业知识和大量经验教训案例的基础上,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各种可能的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到实处。安全意识要时刻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才能防微杜渐,真正的做到安全生产。

  当然,安全意识是需要教育和培养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有网友表示,单靠给各企业主挂上“第一责任人”的紧箍咒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安全岗位需要公开考核上岗。

  9、过期食材(得票数186 关注度28%)

  2021年,连锁餐厅、新式茶饮连锁品牌频频被曝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问题“高发地”。其中,有多家连锁企业因为过期食材被送上微博热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21年12月中旬,咖啡连锁品牌星巴克被曝出无锡两家门店存在篡改食材保质期、使用过期食材等问题。此外,苏州、南京、合肥、宁波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开展了“星巴克”门店食品安全突击检查。不止星巴克,胖哥俩、茶百道、麦当劳等也被曝出过期食材问题。

  食品安全是企业不能触碰的底线。对头部企业来说,更应该在公众的“放大镜”下,谨小慎微,认认真真抓好食品安全问题,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避免“动作走形”。此外,监管部门也不能坐等记者卧底、媒体曝光,而是应该主动“向前一步”,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只有及时发现、严厉查处,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守护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网友点评汇总:

  有网友认为,“上海福喜事件”过去七八年了,类似事件再次频繁曝光,跟当年的情况一样,就事论事的处理方式,不涉及行业的监管模式和标准要求,最终还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问题还会重复出现。有网友建议,应加强对过期食品的后续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质量临界期食品的台账记录,为加强过期食品后续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做好过期食品退市后的追踪记录工作并正确处置过期食品。食品企业必须将食品安全文化融入管理,才能实现长久发展。

  另有部分网友认为,过期食材问题比较复杂,不一定都涉及食品安全,但既然《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在呼吁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严惩的同时,也希望食品企业合理安排采购和生产经营计划,从制度和技术层面加强对于临期食品原料的管理和使用,避免原料过期的现象出现。网友们也建议食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使各类食品原料有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和保质期限。将物料平衡纳入日常检查,尽管执行起来较为困难,但就效果而言,的确能够一定程度遏制“以次充好”。

  还有部分网友认为,过期食材事件被爆出的颇多,侧面也显示出消费者意识的提高。违法企业无处遁形,社会共治效果还是很好的。

  10、低端打假(得票数175 关注度26%)

  有媒体报道称,近两年,职业打假人团队出现了新的变化,打假人主力逐渐年轻化,其战场也从线下扩大至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多个购物平台,而且已经形成灰色产业链,团队各司其职,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打假链路。有别于正规的职业打假,他们在网上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店铺后,下单购买商品,同时选择仅退款不退货的方式,不花分文获取商品,留为己用或者转卖获利。

  在实践中,有人因故意栽赃或持续购买低价商品高价索赔被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这样的低端打假行为不胜枚举。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未对“职业打假人”作出明确定义,其身份认定问题存在分歧。因此,生产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同时,理应积极应对“职业打假”带来的恶意索赔、恶意打假和投诉举报,减少一些低端打假带来的损失。监管部门则要对打假行为规范引导,严加约束,逐步限制低端打假行为。

  网友点评汇总:

  除了“职业打假人”,近两年涌现出一批“职业瞎打人”,他们没有食品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仅通过媒体报道和网络信息看到某种问题可以“十倍赔偿”,就到处寻找类似商品,大量购买投诉或起诉,“打假”不成也可以退货。绝大多数网友认为,他们没有为整个社会食品安全的治理做出多少贡献,却大量占用本就十分紧张的基层监管资源,严重破坏食品行业正常成长的生态,为的尽是一己私利。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的职业打假人,有弊而无利。食品安全不需要此种道德缺失的行为来促进提升,反而应予立法严惩。

  职业打假人为了“投入较小成本,获得更大收益”,多选择食品作为其打假对象。涉诉案件打假方式的技术含量普遍较低且大多数案件集中在“低端”打假领域。该类打假行为往往只盯宣传瑕疵、不重质量安全,只求经济效益、不重打假效果。目前多数遭遇职业打假的商家会选择进行部分赔偿从而免于诉讼,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职业打假人低端打假行为。部分网友认为,应加强法律宣传,统一裁判尺度,对于职业打假人不予保护。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造假者需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能仅靠监管部门,合法合规的打假为守法生产经营者提供更好、更广泛的营商环境。“职业打假人”是时代的产物,也终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日渐式微,随着食品行业的规范而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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