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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委18项措施促奶业振兴

字号+ 作者:陶凤,王寅浩 来源:北京商报 2018-12-27 09:13 我要评论( )

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8项具体举措推动奶业全面振兴。


 

  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8项具体举措推动奶业全面振兴,强调力争到2025年全国奶类产量达到4500万吨。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奶类和乳制品产量分别达到3655万吨和2935万吨,总体规模仅次于印度和美国,居世界第三位。然而如此大的市场“蛋糕”,进口乳制品却占据了巨大份额。据了解,我国乳制品关税低,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使得进口乳制品完税后的价格大幅低于国内的生产成本,导致进口大包粉大量进入国内市场,乳制品进口量激增。海关数据显示,我国乳制品进口量从2008年的38.7万吨增加至2017年的247.1万吨,相当于1485万吨的生鲜乳,占国内生鲜乳产量的40.6%。

  “导致进口影响加剧的原因,除了我国乳制品关税低,最重要的因素是我国生产成本偏高,竞争力还不强。”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目前我国奶牛养殖以舍饲为主,基础设施、饲料等物化投入和人工成本高,比新西兰、澳大利亚的放牧式生产高80%左右,比欧美的半舍饲式生产高40%左右,玉米饲料价格高出国际水平60%-80%。同时,与奶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奶牛单产水平、资源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仍有一定差距。

  此外,于康震指出,在养殖加工环节,我国乳业利益联结机制仍不完善。国外大都是在奶牛养殖的基础上办乳品加工厂,养、收、加、销一体化,奶农既是牛场主又是加工企业的股东。而在我国,奶牛养殖和乳品加工分割形成不同的利益主体,一体化经营的企业数量不多,乳品企业原料奶主要从广大奶农手中收购,时常出现奶少时抢奶、奶多时限收拒收的现象,奶农权益保障力度不足,容易造成生产波动。

  对此,《意见》提出,支持农户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研究完善促进农户规模奶牛养殖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组织,加强奶农培训和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奶农+合作社+公司”的奶业发展模式,先行在内蒙古、黑龙江、河北等奶业主产省(区)试点培育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出台金融信贷支持、用地用电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奶牛养殖场、合作社生产带有地方特色的乳制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稳定养殖收益预期。将符合条件的中小牧场贷款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予以支持。

  受政策影响,多个奶业股受到追捧。以庄园牧场为例,12月26日一度跳涨近7%,最终以3.65%的涨幅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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