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农业水价制定的通知,明确农业水价将由各区来制定,根据成本、水资源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农业水价制定的通知,明确农业水价将由各区来制定,根据成本、水资源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2020年年底前,本市还将全面推行农业用水超限额累进加价制度,对于用水超过限额部分,将进行累计加价。
此次下发的农业水价制定通知中明确,未来,全市将重点探索实行超限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农业用水超过限额用水量的部分,在各村协商确定的具体执行价格的基础上,逐步探索累进加收水价,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行农业用水超限额累进加价制度。累进加价的阶梯设置及加价标准具体由各区制定。农业用水的限额标准,此次通知中也明确:设施作物,限额标准为每亩每年500立方米;鲜果果园,限额标准为每亩每年100立方米;粮田、露地菜田,限额标准为每亩每年200立方米;规模养殖、鱼塘、水田,限额标准为实际用水量的50%。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2021-08-18 10:30
2021-08-10 11:04
2021-08-06 12:24
2021-08-05 14:45
2022-09-07 14:26
2021-09-01 12:46
2021-08-18 10:30
2021-08-12 12:03